多名中国公民违反哈国禁烟规定遭罚 中领馆发出提醒

Темекі шегу
Фото: Kazinform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由于近期多名中国公民在哈萨克斯坦境内违反相关规定而被处罚,中国驻哈领馆对中国在哈公民发出提醒。

中新网报道,中国驻阿拉木图总领馆发布的消息称:

- 近期,领区内多名中国公民因违反哈萨克斯坦禁烟规定被罚款。总领馆特别提醒领区中国公民严格遵守驻在国禁烟规定,勿在禁烟场所吸烟。

总领馆发布的消息中指出,根据哈《公共健康和医疗卫生系统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五款规定,哈境内以下场所禁止使用香烟、水烟、电子烟等烟草制品:

  1. 教育机构、儿童游乐场及未成年人休闲场所;
  2. 医疗机构;
  3. 博物馆、图书馆、电影院、剧院、马戏团、体育场馆等文体设施;
  4. 加油站区域;房屋入口、地下通道等;
  5. 火车、飞机、轮船、城际汽车、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等客货运交通工具内;
  6. 机场、火车站、汽车站、轮渡站等交通站点(专门吸烟区除外);
  7. 公共餐饮场所(有专门吸烟区除外)。

中国驻阿拉木图总领馆还特别提醒称:阿拉木图国际机场航站楼入、出口处室外区域亦为禁烟场所。

如违反上述条款,哈警方有权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行政违法法》第四百四十一条相关规定处以罚款。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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