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宪法强化公正司法保障:被拘留者权利和无罪推定原则升格为宪法规范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 哈萨克斯坦总检察院表示,随着新宪法于7月1日正式生效,哈萨克斯坦在人权保护和公民人身自由保障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新宪法首次在宪法层面明确规定了被拘留者权利告知义务、无罪推定原则以及其他公正司法保障机制,进一步强化了法治国家建设基础。
总检察院指出,新宪法的生效标志着哈萨克斯坦宪政发展的新阶段正式开启。新宪法在进一步巩固人权和自由保障、维护法治原则以及强化国家对公民责任的同时,将加强人权保护、保障人身自由和实现公正司法确立为宪法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
根据新宪法第18条规定,执法机关在拘留公民时,有义务向当事人说明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依据以及所享有的权利。
总检察院表示,这意味着公民自被拘留之时起,即有权获知被限制自由的原因,并被告知其有权保持沉默、获得律师帮助以及通知近亲属等权利。
检察机关指出,从内容上看,这一宪法保障与国际社会广泛采用的“米兰达规则”(Miranda Rule)原则相一致。
总检察院认为,该条款被写入宪法后,公民在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的最初阶段即可明确自身权利,并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援助。这不仅为防止权利被无故限制提供了额外保障,也有助于从司法程序伊始便有效实现辩护权,并确保公正司法原则得到贯彻。
此外,新宪法第19条还明确规定了无罪推定原则、不得被强迫作出不利于自己的陈述以及禁止因同一违法行为被重复追责等基本原则。
总检察院表示,这些原则如今已获得独立的宪法地位,凸显出其在人权保护中的特殊重要性。
根据无罪推定原则,任何人在未经具有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证明有罪之前,均应被视为无罪。任何人都无须证明自己的清白,所有无法消除的疑点都应作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
检察机关指出,这一原则能够有效防止公民遭受无根据的刑事追诉,增强司法审判的客观性,并保障每一起案件得到公正审理。
与此同时,公民有权拒绝作出不利于本人、配偶及法律规定近亲属的陈述。这一规定能够防止个人被迫自证其罪,并保障其依法充分行使各项辩护权利。
禁止因同一违法行为被重复追责原则,则确保案件作出最终裁决后,当事人不会因同一事实再次受到刑事或行政追诉,从而维护法律确定性和稳定性。
总检察院表示,加强人身自由和公正司法保障,是新宪法最重要的成果之一。宪法所确立的相关保障机制,将进一步增强公民对司法公正的信任,提高公民自由和权利的保护水平,并推动建设以人的权利和尊严为最高价值的法治国家。
7月1日,哈萨克斯坦新宪法正式生效。这份经全民公投通过的历史性文件,将对国家治理体系和社会发展方向产生深远影响。当天,总统哈斯穆-卓玛尔特·托卡耶夫向全体国民表示祝贺,总理沃勒扎斯·别克帖诺夫表示,国家和社会各项制度的全面现代化进程已经正式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