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0, 28 11月 2023 | GMT +5
哈萨克斯坦将向中国出口核果类水果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据贸易和一体化部消息,根据哈萨克斯坦贸易和一体化部部长阿尔曼·沙哈拉耶夫11月初对北京进行的访问结果,中国海关总署有意进口哈萨克斯坦核果类水果。
消息称,27日在阿斯塔纳举行的哈中合作委员会第11次会议框架下,哈萨克斯坦农业部和中国海关总署签署了相关协定。
根据《新鲜核果类作物出口批次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规定,哈萨克斯坦出口的新鲜核果类水果(包括桃子和杏子)必须符合中国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健康和安全标准,并不得含有检疫性有害生物。与此同时,不能与土壤混合。
所有想要向中国出口核果类作物的果园和包装企业必须在哈萨克斯坦农业部注册,并经哈萨克斯坦农业部和中国海关总署批准。
此外,包装好的核果水果应储存在仅装有核果的储存室。每箱必须用中文或英文标注水果名称、出口国、产地、果园名称或代码、包装地点。每个箱子和托盘必须标有以下中文或英文文字:“出口至中华人民共和国”。
哈萨克斯坦核果类水果的进口口岸均为中国海关总署批准的可进口水果的中国港口和机场。
在会见贸易和一体化部长阿尔曼·沙哈拉耶夫时,中国海关总署表示愿意取消对哈萨克斯坦加工肉类产品的供应限制。
据悉,目前哈萨克斯坦与中国签署了小麦、亚麻籽、大麦、苜蓿、玉米、蜂蜜、羊毛、乳制品、牛肉、羊和猪肉等23种动植物产品出口议定书。
【编译:小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