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化和信息部发布新命令,根据《大众媒体法》第40条第一款,将成立一个专家组,专门负责预防和应对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欺凌问题。
如果未成年人受到网络欺凌,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可选择通过提交书面申请或使用电子签名方式递交电子申请向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收到申请后,专家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如果审查过程中需要补充重要信息,处理时间可以延长至15天。
一旦专家组确认存在网络欺凌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专家意见,向相关媒体或网络平台发出删除有关信息的指令,以快速制止侵害行为。
【编译:阿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