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取消部分医疗服务和药品增值税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自2026年1月起,哈萨克斯坦正式实施新的税收政策,对纳入国家保障免费医疗服务范围和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内的医疗服务和药品全面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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Фото: pexels

根据新规,超过3000种药品被纳入免征增值税清单。其中,用于治疗罕见病及社会意义重大疾病的约1200种药品,不仅在国家医疗体系内免税,在批发和零售环节同样免征增值税。

与此同时,与上述疾病相关的诊断、治疗、预防及康复服务也不再征收增值税。

此外,用于生产纳入国家保障免费医疗服务范围和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体系药品的医药原料和活性成分进口,同样获得税收豁免。

哈萨克斯坦卫生部指出,此项政策旨在:

  • 提高医疗服务和药品的可负担性;

  • 降低患者和医疗机构的财务压力;

  • 为本国制药产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制度环境。

对于不属国家保障免费医疗服务范围和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药品及医疗器械,自2026年1月起适用5%的优惠增值税税率,并计划自2027年1月1日起调整为10%。

与此同时,卫生部会同竞争保护与发展署,将处方药价格放开政策延长至2027年1月1日。

自2025年年中起,政府已对药品零售端实施最高限价管理,涉及3780个品类,药价平均下降约26%。

【编译:达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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