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6, 29 一月 2025 | GMT +5
哈萨克斯坦计划采用可再生能源拍卖新规则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根据哈能源部的提交的法律修正案草案,计划在哈萨克斯坦建设可再生能源设施的投资者在参加拍卖之前,必须提供土地所有权证明。

根据草案内容,投资者参与可再生能源竞拍的新要求之一是:
- 在对利用水动力、废料、生物质、沼气和其他废弃物燃料发电的任何设施的项目设计进行遴选的过程中,需提供指定用于建设该设施的土地所有权证明文件副本。
该修正案的解释性说明强调,现行法律并未规定建设用地必须位于拟议项目地点附近。因此,很多竞拍参与者提交所有权证的土地地块是距离项目地点较远甚至其他地区的土地。
此外,修正案建议根据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装机容量对其进行分类:499MW以上和以下的项目。引入这一要求是为了明确未来可再生能源设施的技术规格。
新规则还要求拍卖组织者对有意建设可再生能源设施的申请方提交的文件计进行审核,并在两天内对文件存在的问题向申请方进行反馈。这样申请方将有两天时间来解决这些问题,并重新在线提交文件。
根据KEGOC首席执行官纳比·艾扎诺夫(Nabi Aitzhanov)预测,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将占全哈总发电量的34%。2024年该数据为6.7%。哈萨克斯坦的目标是到2030年将这一比例提高到15%,到2050年提高至50%。为了促进这一目标的实现,哈萨克斯坦政府已与多个国家签订了协议,提供优惠措施,这些政策将对500至1000MW大型项目的外国投资者产生影响。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