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收紧贷款政策 防范借新还旧“债务循环”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 哈萨克斯坦调整个人贷款发放及问题债务处置机制,进一步限制向存在还款风险的借款人发放新贷款,以防止通过“借新还旧”导致债务负担持续加重。相关规定已纳入哈萨克斯坦金融市场监管和发展署批准的一揽子配套法规。
新规的核心原则是,当借款人出现财务困难时,应及时通过现有债务处置机制解决问题,而非依靠发放新的贷款偿还旧债。
为此,哈萨克斯坦进一步收紧对还款纪律出现恶化迹象借款人的贷款要求。此前,只有逾期超过90天的借款人才会受到新增贷款限制。自2025年起,银行不得向银行贷款逾期超过30天的个人发放新的消费贷款;对于小额贷款逾期超过1天的个人,同样禁止发放新的消费贷款。
此外,对于过去3年内曾获债务核销的个人,以及此前虽进行债务重组但实际偿付能力并未恢复的借款人,也禁止再次发放贷款。相关措施旨在遏制对问题债务反复进行再融资,防止个人债务负担进一步增加。
新规还调整了借款人偿付能力评估机制,并首次在监管层面引入“高风险借款人”类别。债务负担较重、存在逾期债务、信用记录较短、缺乏可核实收入,或此前进行过债务重组等风险因素叠加的个人,将被划入这一类别。
对于高风险客户,银行和小额信贷机构必须采取更加严格的偿付能力评估程序,并持续监测其财务状况,以提高贷款审批质量,降低未来形成问题债务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