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参议院批准哈中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5月14日,哈萨克斯坦参议院(议会上院)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批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的法律》草案。
该协定于2025年6月16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对哈萨克斯坦进行国事访问期间在阿斯塔纳签署。文件旨在更新双边投资合作法律框架,为联合项目实施营造更加稳定、便利的环境。协定不仅确立了符合现代国际标准的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也为双方长期经济合作提供了必要的稳定性与法律透明度。
参议院国际关系、国防和安全委员会指出,协定所确立的保障体系建立在相互尊重和维护国家利益的原则基础之上。“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机制的引入,将有效保障投资者免受歧视,并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协定还特别重视资本与财产保护,对相关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并确保在因公共利益依法征收资产时,投资者能够获得合理补偿。此外,文件还明确了国家银行资产的法律地位,并建立了通过国际仲裁机构解决争端的透明机制。
有关方面认为,批准该协定对于提升实体经济发展潜力、推动大型基础设施项目落地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哈萨克斯坦最重要的经贸伙伴之一。近年来,两国合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目前,双方正在交通物流、工业、能源、农业、数字化和基础设施等领域实施一系列联合项目。此次获批的协定,旨在从法律层面进一步巩固双边合作关系。具体而言,该文件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明确保障,规定对投资给予公平和平等的法律待遇,保护投资者财产免遭非法征收,并允许投资者自由汇出投资活动所得收益及相关资金,-参议员阿曼格勒德·努戈曼诺夫在发言中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