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外交部就有关废除死刑一事发布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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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努尔苏丹/9月25日 – 哈萨克斯坦外交部新闻中心就哈国签署旨在废除死刑的国际文件一事发布了解释说明。

哈外交部声明称,在9月23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常驻联合国代表海拉特·奥玛若夫签署联合国旨在废除死刑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任择议定书后,鉴于部分媒体在报道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误解,外交部认为有必要就此进行解释说明。

外交部表示,由于涉及到人权、公民权利和自由,以及哈萨克斯坦现行法律条款相关的规则,根据2005年通过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际协定法》第11条第(1)和第(2)款之规定,联合国旨在废除死刑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任择议定书必须要得到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议会的批准,才能在法律层面在哈境内正式生效

在批准这一文件时,根据议定书第2条第1款规定,缔约国可提出这样一项保留:即规定在战时可对在战时犯下最严重军事性罪行被判罪的人适用死刑

根据哈萨克斯坦宪法第15条第2款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死刑是对与人员死亡有关的恐怖主义罪行以及战争期间犯下的特别严重罪行的最严厉惩罚。»因此,在议定书生效之前,需要对宪法和其他法律条款进行适当地修订。

根据此前的报道,当地时间9月23日,在位于纽约的联合国总部,哈萨克斯坦常驻联合国代表海拉特·奥马洛夫代表哈国政府签署了旨在废除死刑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任择议定书

哈萨克斯坦总统哈斯穆-卓玛尔特·托卡耶夫当天在联合国成立75周年大会发表讲话时,曾宣布哈国将签署这一议定书。

托卡耶夫总统在发言中强调,哈萨克斯坦始终重视人的尊严和对生命权的尊重。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