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新宪法草案明确宗教与国家分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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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哈萨克斯坦拟在新宪法中首次明确写入“宗教与国家分离”原则。若全民公投通过相关宪法草案,该条款将正式生效。

哈萨克斯坦现行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宪法》(1995年通过,后经多次修订)中,涉及宗教问题的条款主要集中在国家世俗性质、宗教自由以及政教分离原则几个方面。

其中第1条第1款明确规定: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是一个民主、世俗、法治和社会国家,其最高价值是人及其生命、权利和自由。

这里的“世俗”(зайырлы)是宪法层面的基本原则,意味着:

  • 国家不设国教;

  • 国家机构不受任何宗教组织支配;

  • 宗教不参与国家权力结构。

此外,关于宗教的规定亦分散于现行宪法的多个条款。例如:

  • 第5条第5款规定,外国宗教组织在哈境内开展活动,以及外国宗教中心任命本国宗教组织负责人,须经有关国家机关同意;

  • 第14条第2款明确禁止基于宗教信仰等任何理由的歧视;

  • 第19条规定,公民有权自行决定是否表明其民族、党派及宗教归属。

而在2026年2月12日正式公布的新宪法草案第7条第1款中,则首次明确的规定:

“宗教与国家分离”。

新宪法草案第7条第2款同时指出,宗教组织在哈萨克斯坦境内的活动须依法开展,并可在维护宪法制度基础、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维护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公民健康及社会道德等前提下依法予以限制。

相比现行宪法,新宪法草案将宗教与国家关系原则集中明确写入单独条款,强化制度层面的界定。

此前在宪法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副总理兼文化和信息部长阿依达·巴拉耶娃曾表示,新宪法草案清晰界定了宗教与国家之间的界限。

此前,国家元首已签署总统令,宣布将于2026年3月15日举行共和国全民公投,对宪法修正案进行表决。

【编译:达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