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更新国内贸易规则 强调国产商品推广比例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近日,根据贸易和一体化部部长签署的命令,哈萨克斯坦对现行的《国内贸易规则》及《贸易市场活动组织条例》进行了修订,涉及市场面积、配套设施和商品供应等多个方面。
条例明确指出,为推动国内贸易发展、提升本国产品、工程和服务的市场竞争力,各地执行机构将在国家利益基础上制定相关措施,进一步优化贸易活动环境。
按照新规,国内贸易参与主体及贸易网络在通过贸易市场销售商品时,需遵循以下要求:
— 所有在哈萨克斯坦境内制造的商品,必须使用特殊标识或印有“哈萨克斯坦制造”字样的标签。对于多个连续陈列的国产商品,可集中使用统一标识。
— 除了标注“哈萨克斯坦制造”字样外,还应采取交叉陈列方式,将国产商品与市场需求量大的产品并排展示,以提高消费者可见度。
— 国产食品在货架上的摆放面积不得低于食品类总展示区域的30%,确保本地产品在贸易区域内的明显比例。
— 国产商品应被摆放在视觉突出、消费者易于接触的位置,以提升其市场曝光度。
若由于本地食品数量不足,无法满足上述陈列比例要求,剩余的空间和货架区域可由商家根据实际情况摆放其他商品。
此外,食品类货架或销售区域的分配将根据本地生产商或经销国产品的贸易实体提交的书面申请来确定。如未收到申请,贸易网络经营者需自行组织吸引哈萨克斯坦本地生产商参与。
若生产商未主动提出申请或申请数量不足,空余的贸易空间和货架区域将允许销售非本地商品。
新规还明确,凡拥有所有权证明和销售注销文件的机动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等)及其编号总成,无论为国产还是进口产品,均可委托进行销售。
在展会贸易中,哈萨克斯坦本地制造商在展位分配方面将享有优先权。
同时,国内贸易经营者须与生产社会重要性食品的哈萨克斯坦本地企业签署供货合同,以确保相关商品的市场供应稳定。
该命令将自2025年8月12日起正式生效。
据此前报道,自2025年7月起,哈萨克斯坦对糖尿病治疗的资金保障机制进行了调整。根据有关完善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新法律,糖尿病仍被列为社会重大疾病,但今后其治疗将完全通过强制医疗保险体系进行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