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抢劫1.3万坚戈被判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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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阿斯塔纳8月11日电,据克孜勒奥尔达州卡泽勒县法院消息,该县一男子因酒后抢劫路人钱包手机等财物,涉案总价值为1.3万坚戈。

卡泽勒县法院按照《哈萨克斯坦刑法》第178章第三条规定,以蓄意抢劫罪判处该男子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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