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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前4月我国通货膨胀率为2.2%
哈通社/阿斯塔纳/5月2日--据国家经济部统计委员会2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前4个月,全国食品价格上涨幅度为2.8%,非食品商品为1.7%,而有偿服务业的价格上涨为1.9%。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4月间,国内市场鸡蛋价格下降1.1%、禽肉价格下降1.4%、茶叶价格下降1.8%。而新鲜蔬菜价格上涨14.4%、新鲜水果价格上涨9.8%、土豆价格上涨7.2%、牛肉和马肉价格上涨2.5%、果汁价格上涨2.2%、罐装牛奶价格上涨4.6%、鲜奶价格上涨2.8%、黄油价格上涨3.4%。
此外,医药产品价格上涨2.9%、汽车价格上涨2.8%、玻璃和陶瓷产品上涨1.8%、家具和家用电器上涨1.9%、服饰和鞋子以及书籍价格上涨1.7%、汽油和柴油价格分别上涨1%和2.5%、桶装液化天然气价格上涨1.7%。
汽车保险服务价格上涨6%、学前教育机构服务价格上涨3.2%、医疗服务价格上涨2.9%、理发店服务价格上涨2.5%、公共餐饮服务价格上涨1.1%、长途火车以及城市公交车票价上涨3.1%,国内长途客车票价上涨2.8%,机票价格下降2.2%。
在住房和公共领域方面,热水价格上涨3.5%、电价上涨3.6%、垃圾清运费上涨3%、物业费上涨2.2%、冷水价格上涨0.9%、污水处理价格上涨0.8%。
【编译:小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