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7, 23 六月 2014 | GMT +6
《先锋报》禁用“阿拉”字眼风波 七司4对3禁止上诉
哈通社阿斯塔纳电,据光华网消息,马来西亚联邦法院七司今以4票对3票,维持上诉庭禁止天主教会周刊《先锋报》马来版使用"阿拉"字眼的裁决。
这意味着,天主教会已经失去最后上诉的管道。 上诉庭是于去年10月15日裁决,禁马来文版《先锋报》使用"阿拉"字眼。 同意发出上诉准令的法官为东马大法官丹斯里理查玛拉尊、联邦法院法官拿督再侬阿里以及丹斯里陈国华;反对发出准令的则是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阿里芬、上诉庭主席丹斯里劳勿斯、西马大法官丹斯里祖基菲里阿末及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苏里雅迪哈林。 在历时约一个半钟的裁决宣判中,七司中仅有4名法官宣读判词,包括3名同意发出上诉准令的法官,即理查玛拉尊、苏里雅迪哈林以及陈国华。至于4名反对发出准令的法官中,仅有阿里芬宣读判词,另3名法官则没有发言。 阿里芬也在宣读判词时表示,其裁决也获得另3名法官的同意,即劳勿斯、祖基菲里阿末及丹斯里苏里雅迪哈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