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国交通领域7月8日起实行新防疫政策
根据新决议:
从事定期客运(空运、水运、铁路、地铁)的组织负责人需要确保空调、通风系统改修,并更换车辆中的通风过滤器;
乘客可在不超过座位数目的范围内乘坐车辆,专用车辆(停机坪巴士)除外;
车辆内部通风换气,使用消毒剂对车厢进行湿式清洁,在终点停车过程中,用消毒湿巾(或消毒液溶液)擦拭地面、窗户、墙壁、门把手、扶手、座椅等可能与乘客手部接触的表面;
在班次(航班、路线)结束时对公共交通工具进行消毒;
个人防护用品、洗手液、消毒剂库存不减;
人员必须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口罩)、洗手液;
告知乘客防疫措施,并建议在车内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口罩);
国际机场、火车站、海港和河港的管理人员保障通风和空调系统的清洁、清洗、消毒、更换过滤器和其他工作,确保温度和湿度符合计划预防工作的最佳条件;
在旅客逗留场所使用清洁剂和消毒剂进行日常清洁和一般清洁,用消毒湿巾(或消毒液溶液)擦拭地板、窗户、墙壁、门把手、扶手、座椅等可能与旅客手部接触的表面;
所有房间定期通风;
在旅客和访客所在的场所(候车室、母婴室)、入口处或卫生设施内安装洗手液;
指导员工在新冠肺炎疫情中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方法、遵守个人/公共卫生规则的必要性、使用消毒灯时的安全措施以及监管其遵守情况;
工作人员配备个人防护设备(口罩、防腐剂)并监管其使用;
设有隔离病房的医疗或健康中心的运营应符合以下要求:医务人员的长期持续存在;遵守消毒制度;提供药品、医疗设备和医疗器械(体温计、医用口罩等);
为员工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用品。
建议旅客在机场、车站、旅客服务点等公共场所内,以及乘坐交通工具途中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口罩);
至少每60分钟一次,通过广播(扬声器)向乘客宣传预防新冠肺炎病毒感染的措施。
该决议自2022年7月8日00:00起生效。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