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院通过哈中两国互为对方国家建设大使馆划拨建设用地的协议

哈通社阿斯塔纳11月20日电,参议院(议会上院)全体会议今天通过了关于批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互为对方国家建设大使馆划拨建设用地协议》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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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7日,两国政府代表在阿斯塔纳签署了《关于互为对方国家建设大使馆划拨建设用地的协议》。根据协议,哈方将为中方划拨位于阿斯塔纳市独立大街的3公顷建馆用地,土地将以租赁方式提供给对方,租赁期为49年。同时中方将为哈方划拨位于北京市第四使馆区的1.76公顷土地(包括原有的0.53公顷),也将以租赁方式提供给哈方,租赁期49年。(编译: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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