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济部下调进口汽车关税

哈通社阿斯塔纳 - 据国家经济部消息,根据国家经济部第58号令,将下调驾龄在7年内的进口二手车辆汽车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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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kolesa.kz网站报道,根据这一命令,以汽油为燃料,排量在1.5-3.0L的新车,以及排量在1.5L以下(含1.5L)的柴油动力汽车的关税,将下调1%,即降至19%。

排量在1.5L以下和排量在3.0L以上的汽油动力汽车,及排量在1.5L以上的柴油动力汽车,汽车关税将保持原有的15%不变。

值得一提的是,从2015年12月1日起,哈萨克斯坦已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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