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联盟或将放宽个人携带食品管制要求

哈通社/阿斯塔纳/7月27日 -- 欧亚经济委员会计划在欧亚经济联盟海关检疫程序条例中增加新的内容,允许个人在联盟范围内每次携带不超过20公斤的动物源性食品时,无需出具检疫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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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经济委员会决议草案指出,所携带的产品必须是"加工类食品,生产过程中已进行加热处理,食品原料自然属性已完全改变,且使用消费包装"。

此外,还要确保产品的生产与出口均来自动物疫病安全区域。

文件还规定,如重量在5-20公斤范围内,个人需出示现金收据,以确认该产品系通过零售网络购买。

目前,欧亚经济联盟对第三国入境的产品有相应限制,规定个人携带不超过5公斤的动物源性食品时无需出具检疫证书,且产品有工厂包装,仅供个人自用。

【编辑:木合塔尔·木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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