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新冠患者今起须自担部分门诊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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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努尔苏丹/7月12日--据韩联社消息,韩国新冠患者11日起须自付一部分门诊费。

中央应急处置本部当天表示,根据上月24日在中央灾难安全对策本部会议审定的《关于新冠隔离的财政补贴制度调整方案》,新冠患者须部分承担到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所产生的费用。

新冠患者在社区医院及诊所初诊时,其门诊费的自费标准是5000到6000韩元(约合坚戈1812坚戈至2175坚戈左右)。

在药店买处方药的自费标准是,每12000韩元的药剂费中自担3600韩元左右。但新冠口服药«帕罗维德»(Paxlovid)的药费仍由政府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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