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大众媒体法》获马吉利斯审议一读通过

Мәжіліс
Фото: ortalyq.kz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哈萨克斯坦马吉利斯(议会下院)30日一读通过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大众媒体法》法案。

在议会会议上对该法案进行阐述的文化和信息部部长阿依达·巴拉耶娃表示,法案中关于国家机关必须在5日内正式回应大众媒体的问询函的规定,得到了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方面的高度评价。

- 新法案将对“大众媒体”、“补助金”、“统一媒体平台”、“关于记者权利的国家报告”等概念进行定义。- 部长说。

根据巴拉耶娃的介绍,《大众媒体法》主要包含了以下方向上的内容:

  1. 将大众媒体发布的信息的的诉讼时效设定为三年;
  2. 将大众媒体发送给官方的问询函的答复期从7个工作日减少至5个工作日;
  3. 制订有关媒体人权利和自由权情况的国家报告;
  4. 引入记者证(记者卡)制度;
  5. 为国内电视广播卫星运营商的部分开支提供补贴支持;
  6. 从2025年开始在共和国级别向补助金融资模式过渡;
  7. 完善大众媒体的责任义务机制;
  8. 就大众媒体业务自律问题建立公共专业委员会。

据议会新闻处消息,在审议期间,下院议员们及部长均对法案重点内容和建议在二读前予以细致讨论达成了一致。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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