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法院不应自动支持国家机关 哈萨克斯坦司法改革重塑权利关系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哈萨克斯坦正在推进的司法和法律改革,旨在扩大公民权利保障范围,进一步增强司法体系的独立性。哈萨克斯坦库鲁尔泰议员温齐拉·沙帕克(Үнзила Шапақ)表示,新宪法确立的一系列法律规范,正在推动公民与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迈向新阶段。
2026年实施的宪法改革成为哈萨克斯坦法治建设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新宪法于3月15日经全民公投通过,并于7月1日正式生效,将保障人权与自由、维护法治原则以及促进国家权力机构之间的协调运作确立为基本原则。
其中,一项重要变化是将“米兰达规则”提升至宪法层面。根据这一规定,执法机关必须在限制被拘留人人身自由时,立即向其告知所享有的权利以及被拘留的原因。
另一项重要变化是赋予律师制度独立的宪法地位。律师制度被明确确立为保护公民权利和合法利益的重要法律保障机制,其在确保司法公正方面的作用也得到进一步明确。
与此同时,新宪法更加重视司法独立以及公民权利与自由的保护,进一步明确了司法监督的保障机制和宪法法院在人权保护方面的地位。
新宪法的另一项显著变化,是在司法程序类型中明确列入“行政”诉讼。根据宪法规定,司法权通过法律规定的民事、行政、刑事及其他诉讼程序行使。
上述规定旨在保障司法公正,加强对国家机关活动的法律监督,并为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更加广泛的途径。
近年来,哈萨克斯坦持续推进司法体系改革,重点加强司法独立,提高公民获得公正司法救济的便利程度,并完善权利保护的法律机制。
这些改革不仅涉及司法体系的机构设置,也涵盖公民与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
沙帕克认为,司法和法律改革的核心,在于通过切实有效的法律机制保障公民权利,同时增强法院独立于国家行政机关作出裁决的能力。
其中一项重要举措是强化法官独立性的制度保障。具体而言,法官选拔及职业发展等主要事项已划归最高司法委员会负责。此外,法院行政管理职能与审判职能实现分离,并建立了法院经费保障机制。
司法独立与公民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密切相关。在这一方面,自2021年起在哈萨克斯坦实施的行政司法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
官方统计数据显示,在行政法院设立之前,公民和企业在与国家机关发生的法律纠纷中,胜诉率约为15%。行政法院投入运行后,这一比例已提高至60%。
沙帕克指出,这一变化表明,公民与国家之间的法律权利关系正在发生转变。行政法院的职责并非自动支持国家机关的立场,而是客观审查其决定及行为是否合法。
“当前司法和法律改革的核心,是通过具体有效的机制保障公民权利,并增强法院独立于国家机关作出裁决的能力。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进一步强化法官独立性的制度保障。行政法院的职责不是自动支持国家机关的立场,而是客观评估其决定和行为的合法性。公民和企业在与国家机关的纠纷中,胜诉率从15%提高至60%,这表明公民与国家之间的法律权利关系正在发生变化。”沙帕克说。
刑事诉讼领域的统计数据同样反映出司法监督机制的实际运行情况。
2026年前8个月,哈萨克斯坦法院共收到11164份批准羁押的申请,其中4355份未获法院批准。在3720起案件中,法院以居家监禁替代羁押措施。
此外,同期法院审理的针对刑事追诉机关行为、不作为及相关决定提出的申诉中,有37.7%获得支持。
沙帕克认为,这些数据表明,法院正在作为保障公民权利的有效监督机制发挥实际作用。
刑事司法领域的另一项重要指标是无罪判决数量。
2026年前8个月,哈萨克斯坦法院共对211人作出无罪判决。
这一数据被视为反映法院全面审查案件事实、独立评估控方所提交证据的重要指标之一。
司法质量以及公众对司法体系的信任程度,也是衡量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
根据2026年开展的一项调查,92.4%的受访者表示完全或部分信任司法体系。
这一结果反映出公众对司法机构以及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利的信心。
在提高司法质量方面,设立独立的审级复核法院也是一项重要改革。
自2025年7月1日起,哈萨克斯坦正式设立并运行分别负责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的独立审级复核法院。
这些法院在机构设置上与最高法院相分离,形成了独立的司法裁判复核层级,旨在拓宽公民对法院裁决提出申诉的渠道,提高司法救济的可及性。
沙帕克认为,司法和法律改革的最终目标并不仅仅是建立新的司法机构,更重要的是形成一套能够在公民权利受到侵害时提供有效保护的法律体系。
在这一过程中,司法独立、行政司法、司法监督以及审级复核机制之间具有密切联系。
这些制度共同致力于加强公民权利保障,提高国家机关的责任意识,并确保法治原则得到贯彻落实。
总体而言,正在推进的司法改革不仅有助于完善司法体系的制度结构,也正在推动公民与国家之间法律关系的转变。
值得一提的是,自2025年7月1日起,设在阿斯塔纳的三所独立审级复核法院已正式投入运行,分别负责审理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的相关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