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加强公共场所管理 近40万人因随地吐痰被罚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哈萨克斯坦对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违法者将依据《哈萨克斯坦行政违法行为法典》第434-2条(污染公共场所)受到处罚。
哈萨克斯坦内务部在回应媒体质询时表示,随地吐痰属于污染公共设施、公园、广场及其他公共区域的行为,初次违反者将被处以10倍按月计算指数(1倍按月计算指数为3932坚戈)的罚款,若在一年内再次违反,罚款金额将加倍至20倍按月计算指数。
数据显示,过去三年间,约40万起因污染公共场所(第434-2条)被处罚的案例被记录,其中,2022年123,608起;2023年126,657起;2024年149,960起。
此外,在同一年度内重复违规(第434-2条第2款)的人数达4.5万。仅2024年初至今,已有超过2.3万人因违反该法规被追究行政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阿斯塔纳市正在实施新举措打击破坏公物行为。官方计划在65米高的摩天轮上播放监控画面,曝光破坏公共财物的不文明行为,以强化社会监督,遏制违规现象。
【编译:达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