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国新法规将禁止为尚在人世者树碑立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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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哈萨克斯坦文化和信息部宣布,将对哈萨克斯坦纪念碑修建和安装规则进行修订,新法规禁止为尚在人世者修建纪念碑或雕像。

文化和信息部于5月3日发布的一份决议草案指出,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法》,纪念性艺术建筑的安装工作将由地区、共和国城市、首都的地方行政机构负责。

任何纪念性的建筑(纪念碑、雕像等)的安装和设置,均需要严格按照共和国专名委员会核准的杰出人物名册予以实施。

文件强调指出:为杰出功勋人士竖立纪念碑或雕像的工作,在其去世后的五年内不得予以开展。

不过文件同时指出,若属于对国家独立主权做出了无与伦比的贡献,或表现出极高的英雄主义举动等特殊情况,可酌情予以例外考虑。

地方行政机构在安装纪念性艺术建筑期间,其产生的费用视情况决定是否来自政府预算,也可由非预算资金提供。同时,纪念碑的设计方案必须经过公开竞争,经独立委员会的核准后予以实施。

纪念性艺术建筑的安装时间,主要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1999年9月28日第1465号决议确定的重要人物的周年纪念日和命名日、重要历史事件来确定。

为了确保纪念性建筑对公众的无障碍开放,法规禁止在非公共性土地上竖立此类纪念碑或雕像。

这项政府决议草案已在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公布,以供公民讨论并提出意见。公开讨论截止日期为5月21日。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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