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元首签署总统令调整国家礼宾次序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据总统府新闻局消息,国家元首哈斯穆-卓玛尔特·托卡耶夫签署总统令,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家礼宾次序进行了修订。此次调整涉及国家高级官员在官方活动中的礼宾排序,以进一步优化国家礼仪规范。

哈萨克斯坦总统签署命令调整国家礼宾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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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的礼宾次序,官员在国务活动中排序如下:

1. 总统
2. 总理
3. 参议院(议会上院)议长
4. 马吉利斯(议会下院)议长
5. 国务顾问
6. 总统办公厅主任
7. 前总统
8. 宪法法院院长
9. 最高法院院长
10. 央行行长
10-1. 第一副总理
10-2. 总统办公厅第一副主任
11. 安全会议秘书
12. 总检察长
13. 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
14. 中央选举委员会主席
15. 总统事务管理局局长
15-1. "萨姆鲁克-卡泽纳"国家基金股份公司董事会主席
15-2. 最高审计院院长
16. 政府副总理(按任命日期排序)
17. 总统助理(按任命日期排序)
18. 总统办公室负责人
19. 最高法院理事会主席
20. 参议院(议会上院)副议长
21. 马吉利斯(议会下院)副议长
22. 内务部部长
23. 国防部部长
24. 外交部部长
25. 国家警卫局局长
26. 直属总统并向总统负责的各机构负责人(按任命日期排序)
27. 政府办公厅主任
28. 各部部长
28-1. 总统顾问
29. 各州州长、各直辖市市长和阿斯塔纳市市长(按任命日期排序)
30. 总统特别代表
31. 总统驻议会代表处主任
32. 安全会议副秘书
33. 总统礼宾司司长
34. 总统新闻秘书
35. 宪法法院副院长
36. 议会议员(按姓氏首字排序)
37. 巴伊铁列克国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38.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人权事务专员
39. “金鹰”勋章获得者、“人民英雄”“哈萨克斯坦劳动英雄”荣誉称号获得者
40. 总统办公厅各部门负责人(按任命日期排序)
41. 宪法法院法官(按任命日期排序)
42. 最高法院法官(按任命日期排序)
43. 特命全权大使(按任命日期排序)
44.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儿童权利专员、社会弱势群体权利专员及企业家权益保护专员
45. 法院管理局局长
46. 各国营企业负责人
47. 其他国家政治及行政机关负责人
49. 哈萨克斯坦各政党及其他社会团体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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