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院通过一项旨在保护哈中两国公民合法权益的法案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哈萨克斯坦参议院(议会上院)16日批准了《对<哈萨克斯坦与中国关于在民事和刑事案件中相互提供法律援助的协定>进行补充修改的议定书的批准案》。
参议院议员阿曼凯德·托拉米索夫在参议院全体会议上就该法案内容进行了介绍。
根据议员的介绍,呈报参议院审议的法案,旨在批准对1993年1月14日签署的《哈萨克斯坦与中国关于在民事和刑事案件中相互提供法律援助的协定》进行补充修改的议定书。
该议定书于2023年5月17日在中国西安签署。
该议定书的主要目标,是再次明确民事和刑事案件法律援助领域的双边合作秩序,旨在保护两国公民和法人的权利。
- 具体而言,议定书对开展法律援助过程中双方关系秩序的协定第 2 条进行了修改。根据变更,在民事和刑事案件中申请法律援助时与之建立相互关系的双方中央机构将分别是:哈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最高法院;中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根据议定书,作为与协议交互的中央机构,哈方为:最高法院、总检察长办公室和司法部;而中方为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 参议院议员阿曼凯德·托拉米索夫说。
此外,根据议定书,协议各方如中央机构发生变更,有义务立即通过外交途径书面通知对方。
对协定的修改有助于快速解决涉及保护两国公民和法人人身权、财产权和合法利益的问题。
参议院议员进一步指出,修订案还为公民在发生法律纠纷和其他法律问题时准备必要的文件并获得其他法律援助提供依据。
- 例如统计显示,2022-23年期间,两国之间共收到和发送了76起法律援助请求,其中来自中国的10起,来自哈萨克斯坦的66起。- 他说。
正如参议院议员指出的那样,哈萨克斯坦迄今已批准了 17 项关于远近外国民事和刑事案件司法互助的国际条约。
经过讨论,该修正案获得了参议院的批准。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