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将固体矿产开采特许权使用费征收时间推迟至2029年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据政府官网消息,哈萨克斯坦将固体矿产开采特许权使用费的征收时间由2027年推迟至2029年。
这一决定主要与进一步完善新税收机制、税率以及企业财务和经济模型有关。
17日,副总理兼国家经济部长赛热克·朱曼哈林主持召开新版《税法典》实施项目办公室第28次会议。会上,与会人员讨论了固体矿产开采税收问题,以及个人在核销贷款和小额贷款问题债务时免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据政府消息,哈萨克斯坦工业和建设部在会上提议推迟固体矿产开采特许权使用费的实施时间。
新《税法典》规定,自2027年1月1日起,对于在2026年12月31日之后取得、此前未授予地下资源利用权的区域的相关许可证,开采并销售矿物原料和固体矿产,包括经过加工的矿物原料,应缴纳特许权使用费。
与此同时,针对人为形成的矿物聚集体如何确定税基、特许权使用费如何征管,以及如何根据新许可证的特点、项目资本需求和伴生矿产的盈利能力确定税率等问题,仍需进一步研究。
哈萨克斯坦工业和建设部表示,这些问题还需要在企业财务和经济模型中进行跨部门协调和测试。
经讨论,与会人员支持将特许权使用费的实施时间由2027年1月1日推迟至202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