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将为外国银行进入哈国市场创造更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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Фото: Kazinform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金融市场监管和发展署计划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立法修改有关外国法人实体最低评级要求的决议。相关的决议草案已在规范性法案公开讨论门户网站(Ашық НҚА)上公布。

根据决议,外国控股的金融组织与哈萨克斯坦授权监管机构之间如果存在信息交换协议,那么其进入哈萨克斯坦金融市场时,将不再被要求遵循长期信用评级的相关标准。

金融市场监管和发展署希望借此吸引更多外国金融机构进入哈萨克斯坦。

根据现行立法,外国法人实体如果要进入哈萨克斯坦金融市场,其实体的最低长期外币信用评级必须不低于标准普尔国际评级机构的“BB-”评级,或其他国际评级机构的同标准评级。

而该决议如果获得通过,那么外国法人实体只要能够和哈国官方部门达成信息交换协议,即可免去这一要求,更便利的获准进入金融市场。

金融市场监管和发展署表示,此举旨在落实国家元首2023年9月1日的国情咨文中,关于吸引3家可靠的外国银行入驻哈萨克斯坦而采取的步骤。

相关分析人士此前曾指出,外资银行进入哈萨克斯坦市场,其贷款政策将对消费者有利,对于企业也很重要。

目前哈萨克斯坦有二级银行21家,其中11家与外资银行合作,8家是其他国际银行的附属金融机构。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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