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消息称,哈萨克斯坦《婚姻和家庭法》对领养行为的具体规则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在哈萨克斯坦进行的所有领养行为,都要根据这个法典的内容予以实施。
数据显示,2022年,共有204名孤儿和失去父母照顾的儿童被符合条件的家庭领养,而在2023年,被领养的儿童数量为190人。
截至目前,哈萨克斯坦共有约100多名被遗弃儿童在儿童抚养中心接受教育和抚养。
外国公民如果想要领养哈萨克斯坦儿童,必须通过经国家认证的特殊机构进行领养。而最终是否允许其领养儿童的决定,由法院做出裁决。
2022年,有1名哈萨克斯坦儿童被外国公民领养。而在2023年,没有外国公民领养哈国儿童的记录。
根据哈萨克斯坦《婚姻和家庭法》,领养儿童的哈萨克斯坦公民有义务定期向儿童福利机构报告被领养儿童的情况,包括生活状态、受教育程度以及身体健康情况等,一直到该儿童成年为止。
领养的前三年,儿童福利机构将每半年进行一次探查。之后直至儿童18岁为止,探查和汇报将每年进行一次。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