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与23个国家签署《移管被判刑人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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Фото: Солтан Жексенбеков/ Kazinform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哈萨克斯坦马吉利斯(议会下院)全体会议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之间的移管被判刑人条约》法案。

据了解,该协议于2023年8月21日在河内签署。该条约旨在规范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在将被判监禁的人移交到其国籍国服刑问题上的关系,将有助于保护越南境内哈萨克斯坦公民的权利和利益,并有助于被判刑人选择服刑地点。

-根据条约,被判刑人必须是两国公民,并且必须自愿回国服刑。该法案考虑到了两国经贸、商业和旅游领域合作关系的发展。例如,2020年约有1000名哈萨克斯坦公民前往越南,而2024年的9个月内,访问该国的哈萨克斯坦人数增加至10.6万人。考虑到最大限度地保护我国公民权利的重要性,我们建议通过这项法案。-哈萨克斯坦副总检察长哈勒姆詹·霍伊格勒迪耶夫说。

根据马吉利斯立法和司法改革委员会数据,哈萨克斯坦目前与23个国家签署了《移管被判刑人条约》,其中包括:阿塞拜疆、乌克兰、土库曼斯坦、中国、西班牙、土耳其、意大利、匈牙利、罗马尼亚、印度、伊朗、塞尔维亚、沙特阿拉伯、立陶宛、约旦、蒙古国、巴西、阿联酋、韩国、保加利亚、北马其顿、乌兹别克斯坦和塞浦路斯。

【编译:小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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