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哈萨克斯坦原子能署日前回应媒体提问,说明与俄罗斯国家原子能公司(Rosatom)就建设核电站项目的总合同预计在何时签署。
据该机构介绍,双方将首先签署一份关于哈俄核能合作基本条件的政府间协议,并在俄罗斯方面提出国家级专家融资方案后,才会正式开始总合同的法律程序。此外,工程设计文件的制定将依据今年夏季计划开展的工程勘测工作结果展开。
目前,俄方已向哈萨克斯坦提出使用VVER-1200型核反应堆的方案。该型号已在俄罗斯、白俄罗斯和中国投入运营,并正在土耳其、埃及、孟加拉国和匈牙利等国建设。
值得一提的是,俄原子能公司被正式确定为哈萨克斯坦首座核电站建设项目牵头方。
此外,哈萨克斯坦原子能署署长阿勒玛斯阿达姆·萨特哈利耶夫表示,另一座核电站的建设将由一家中国公司负责。
【编译:达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