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8, 18 二月 2026 | GMT +5
哈萨克斯坦严禁保护区狩猎 违法者面临高额赔偿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哈萨克斯坦全境各类自然保护区内严禁任何形式的狩猎活动。相关部门提醒,猎人及广大民众应充分了解非法捕杀稀有和珍贵野生动物所面临的法律责任及赔偿标准。
根据2026年确定的年度按月计算指数(1 AEK=4325坚戈),凡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者,须依法赔偿国家所遭受的生态损失。值得强调的是,如盗猎行为发生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赔偿金额将按规定倍数加重计算。
非法狩猎不仅意味着高额罚款,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针对有蹄类动物及珍贵毛皮兽的赔偿标准(每头/只)如下:
- 驼鹿:2,162,500坚戈(500倍AEK);
- 狍子:1,081,250坚戈(250倍AEK);
- 松貂:865,000坚戈(200倍AEK);
- 猞猁:86,500坚戈(20倍AEK);
- 獾:43,250坚戈(10倍AEK);
- 狐狸、野兔、沙狐、松鼠:21,625坚戈(5倍AEK)。
捕杀被列入哈萨克斯坦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俗称“红皮书”)的鸟类和动物,属情节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将对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影响。例如:
- 草原隼:3,027,500坚戈(700倍AEK);
- 金雕及大天鹅:1,730,000坚戈(400倍AEK)。
法律保护的不仅是动物个体,也包括其栖息与繁殖环境。破坏鸟巢或兽穴,将被处以43,250坚戈(10倍AEK)的罚款;非法获取鸟蛋的处罚金额,则为该物种成鸟赔偿标准的50%。
此外,相关部门提醒,在狩猎区内实施搜索、追踪、驱赶野生动物,或携带武器、猎鹰进入狩猎场地等行为,依法均视同狩猎。一经查实,同样将面临罚款乃至刑事追责。
【编译:阿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