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130万公顷闲置土地被收回国有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据政府官网消息,哈萨克斯坦已将130万公顷未利用土地收回国有,其中79.25万公顷土地的重新开发利用工作已经启动。

哈萨克斯坦130万公顷闲置土地被收回国有
Фото: Үкімет

这一情况是在哈萨克斯坦副总理兼国家经济部长赛热克·朱曼哈林主持召开的全国农村居民需求用地再分配和土地资源合理利用问题委员会会议上公布的。

农业部副部长阿扎特·苏丹诺夫表示,一年前国家元首在国情咨文中提出的重新分配1350万公顷农业用地的任务已经完成。

其中,550万公顷土地被确定为公共使用牧场,800万公顷土地则通过竞标方式提供给公民和其他土地使用者,用于开展农业生产。

目前,对收回国有土地进行再分配的工作仍在继续。不过,一些地区将这些土地交给最终使用者的进度较为缓慢。其中,阿特劳州为32.4%,曼格斯套州为24.6%,乌勒套州为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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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还重点讨论了退化牧场恢复问题。为制定相关措施,已确定三个试点区,这些地区均已制定牧场管理计划,并完成地植物学研究。

其中,阿拉木图州拉伊姆别克县的试点项目涉及9200公顷山地和山前牧场,当地牧场生产力有所下降,并出现不同程度的退化迹象。

阿克托别州赫罗姆套县将有1.74万公顷牧场纳入试点项目,这些牧场所在居民点面临较高的放牧负荷。

阿克莫拉州切利诺格勒县将在靠近居民点、退化程度较高的6600公顷草原牧场实施相关措施。

由此,首批试点区域总面积达到3.3万公顷。相关措施旨在恢复牧场生产力,并为居民提供放牧牲畜所需的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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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曼哈林强调,将国家出资建设必要基础设施的农业用地交给土地使用者时,应同时明确其有效利用土地的具体义务。

“如果国家为土地灌溉建设了基础设施,土地使用者也应承担相应义务。具体包括安装灌溉系统、按照土地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种植具有盈利能力的农作物以及履行其他相关义务。土地应按照既定用途使用,并取得实际成效。如果这类土地没有得到合理利用,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国家应将其重新纳入农业流转。”朱曼哈林说。

会议还审议了将收回国有土地交给新使用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其中包括没有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终止登记的具体强制期限、将未利用土地认定为无主财产的程序耗时较长,以及其他行政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