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2026年车辆税制度迎来多项调整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自2026年1月1日起,哈萨克斯坦新税法典正式施行,对车辆税计算和缴纳方式作出多项重要调整,旨在优化税收管理、减轻部分车主负担,同时确保财政收入稳定。
根据国家收入委员会公布的信息,对于轻型汽车,车辆税计算引入使用年限修正系数:使用年限10年至20年的车辆适用0.7系数,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车辆适用0.5系数。该优惠措施将显著降低老旧车辆车主的税负。由于车辆税按年度汇总缴纳,上述修正系数将于2026年度税款计算中适用,并于2027年实际缴纳。
新税法典同时取消了对发动机排量超过3000立方厘米的轻型汽车(2013年12月31日后在哈萨克斯坦组装或进口)的特殊税率规定,此前这一类别车辆适用较高税率。该调整简化了税收规则,并为部分大排量车辆车主带来税负减轻。
此外,农村或农民经济实体新增一项优惠政策:每个实体可免除一辆带货箱平台的轻型机动车(皮卡车)的车辆税。车辆类别确定方式也得到明确,将依据车辆登记证中注明的驾驶权限类别(A、B、C、D)进行判定,而不再依赖车身类型。
为简化税收申报程序,自2026年起,纳税人仅需提交年度申报表,并于年终一次性缴纳车辆税,取消以往的当前付款计算义务。
2026年月计算指标(АЕК)定为4325坚格。以此计算,发动机排量4000立方厘米及以上的轻型汽车年度车辆税将达到506025坚戈(117个АЕК)。这一金额较以往有所增加,主要受月计算指标上调影响,将直接影响到大型越野车、强劲轿车以及高端车型车主。
另需提及,自2026年起哈萨克斯坦增值税率将从12%上调至16%,这将推高进口车辆价格,预计相关车型成本平均上涨5%至10%或更高,具体取决于车型和供货条件。
上述调整已于年初生效,适用于本税期税款计算。国家收入委员会提醒广大车主及时关注税收变化,确保按时履行纳税义务。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