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0, 23 9月 2025 | GMT +5
2026年起哈萨克斯坦养老金支付将免征个人所得税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根据将于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的新《税法》,哈萨克斯坦将对统一累积养老基金支付的养老金以及用于购房或医疗的一次性养老金支付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一税收优惠政策仅适用于哈萨克斯坦居民。若受益人为非居民,其养老金支付仍需按现有规定纳税。
目前,提取一次性养老金支付时,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在提取时立即纳税,另一种是推迟至退休前缴纳。新《税法》规定,此前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款项将不予退还,但推迟缴纳的税收义务自2026年起将取消。
因此,截至2025年底,统一累积养老基金支付的所有养老金仍需按现行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自2026年起将完全免税。
关于自愿性养老缴费的税收政策也将有所调整。目前,个人为自身缴纳的自愿性养老缴费可享受税收减免,但这一政策自2026年起将被取消。不过,自愿性缴费形成的养老金支付本身将免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若雇主为员工缴纳自愿性养老缴费,这部分款项不视为员工的收入,免缴个人所得税。雇主则可将此项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扣除。
哈萨克斯坦政府还计划调整统一累积养老基金资产的管理方式,拟允许将养老金资产投资于高风险金融工具。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