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镇人口比重达55.2%

哈通社阿斯塔纳12月18日电,据国家经济部统计委员会2014年11月1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人口已达1737.7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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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城镇人口比重为55.2%,为959.71万人,农村人口为778.07万,今年前10个月人口增长率达1.3%,为21.7万人。

据民政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全国共计出生33.82万名新生儿,较2013年同期增长2%,约6500人,新生儿出生率为23.48‰。

至2014年10月,全国共计死亡11.06万人,较2013年同期下降4.5%,死亡率为7.68‰。 至 2014年10月我国人口自然增长率较2013年同比增长5.4%,增长22.76万人,增长率为15.8‰。(编译:阜博/审校:流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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