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0, 10 10月 2015 | GMT +5
内务部:给狗让路不是驾驶员的义务
哈通社阿斯塔纳10月10日电 哈萨克斯坦内务部部长哈勒穆汗别克•哈斯莫夫近日在其个人博客上表示,机动车司机没有义务向通过人行横道穿越公路的狗停车让路,也不会因此遭受任何处罚。

内务部长的此番言论,旨在回复网民提问。
此前,曾有网民在部长的博客中留言称:"这段时间来,我发现城中的流浪狗,还有其他一些动物学会了遵守交通规则,尤其是过马路的时候,会专门挑选人行横道来走。那么,司机是否也需要按照交通规则,在这些动物通过人行横道时,停车为其让路呢?如果不让路,会因为触犯交通规则遭到处罚吗?"
对此,哈斯莫夫留言回应称,根据交通法规,司机有义务停车避让以下通过人行横道的对象:行人、乘坐轮椅的残疾人、自行车、助力车、摩托车、雪橇、婴儿车等。
"您所指出的对象并未包含在法律规定的,司机必须停车避让的对象范围当中。因此,警方不会因您未对其采取避让行为,而对您作出处罚。不过仍需提醒全体机动车驾驶员,在车辆行驶中,要注意驾驶安全,缓速慢行,避免发生任何可能的交通事故。"(编译:塔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