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下院审议宪法性法案《关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宪法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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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努尔苏丹/9月2日 – 哈萨克斯坦马吉利斯(议会下院)9月2日举行会议,对宪法性法案《关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宪法法院》进行了审议。

司法部副部长阿勒玛·穆卡诺娃在会上向马吉利斯成员介绍了法案的具体情况。

她表示,该宪法性法案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在将宪法委员会改组为宪法法院的进程当中,有效地保障对宪法进行的修订内容得到落实,增强国家执法机构,严格遵守宪法条款。

该宪法性法案共包括3个部分,10章,总计68条。

法案将明确宪法法院的地位。宪法法院不属于司法权力部门,其职能是确保宪法至高无上的地位。

法案中不仅详细规定了宪法法院法官的任命和终止其权力的程序等问题,同时,考虑到宪法法院法官的崇高地位,还对其任职期间的待遇等进行了规范。

此外,还考虑了组织宪法法院活动的问题,包括为宪法法院提供资金的命令、其机构的地位以及与确保该机构的活动有关的其他问题。

法案还对宪法法院的职权及其实施的组织形式等进行了详细的规范。

司法部副部长指出,宪法法院的管辖权范围由宪法第 72 条直接规定。

宪法法院的管辖权包括审议选举的正确性、议会通过的法律和国际协定是否符合共和国宪法以及对宪法条款的官方解释等问题。 换句话说,宪法委员会的所有现有职能都将被移交给宪法法院。

此外,最重要的是,根据此前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哈国公民将有权对宪法法院提出要求,针对某项规范性法律行为的合宪性进行审查,确保其部队公民权利和自由造成影响。检察长和人权事务专员也有权向宪法法院提出上诉。

因此,在该法案当中,对公民向宪法法院请愿的类型、形式和内容等,以及相关程序的一般条件和原则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司法部副部长特别强调指出,宪法法院审查申诉的程序与在一般法院进行法院诉讼的程序有根本不同。宪法法院审理申请的程序一般包括五个阶段,即:对申请的预先审查阶段、受理宪法诉讼申请阶段、开庭审议材料准备阶段、对相关申请的正式审理阶段、对申请做出的最终裁决阶段。

法案中还规定了如何执行宪法法院裁决的相关机制。

司法部副部长阿勒玛·穆卡诺娃强调,该宪法性法案的通过,将为宪法法院的活动和宪法赋予它的权力的实施奠定法律基础。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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