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5, 02 9月 2022 | GMT +5
人权事务专员有权无阻碍参加议会任何会议
哈通社/努尔苏丹/9月2日--司法部副部长阿勒玛·穆汗诺娃2日就《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人权事务专员》宪法性法律草案向议会做陈述。

该法案的目的是,落实就批准人权事务专员宪法地位对宪法进行的修改。
-宪法第83条第1款明确了人权事务专员职责范围和独立性,规定其在实行职权时不必向任何国家机构和政府官员述职。从今以后,人权事务专员的法律地位和其活动组织将由宪法决定。现行的人权事务专员法于去年12月29日通过。该法就人权事务专员活动做了明确规定已。因此,本次提交议会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人权事务专员》宪法性法律草案是在现行规定基础上制定的,并在修改法律结构的基础上增加了具体内容。-阿勒玛·穆汗诺娃说。
该宪法性法律草案由6章23条构成。
据穆汗诺娃介绍,法律新加条款可分为两组,第一组关乎加强人权事务专员职权,第二组则规定了提高其活动组织效率的问题。在加强人权事务专员职权方面,建议给予人权事务专员参加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议会两院的任何公开和非公开、联席和非联席会议并发表演讲的权力。其次,法律草案规定,人权事务专员有权向宪法法院提出申请,对某部法律是否合宪进行审议。
穆汗诺娃介绍说,出于加强人权事务专员职权的目的,法案赋予了其对提供特殊社会服务的组织和执法机关不受阻碍地进行访问的权力。
【编译:阿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