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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哈萨克斯坦国家象征日
哈通社/阿斯塔纳/6月4日 – 今天是哈萨克斯坦国家象征日。今年是我国确立三大国家象征物——国旗、国歌和国徽的第31周年。
根据2007年6月4日经总统签署生效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家象征法》,每年的6月4日为哈萨克斯坦的国家象征日。
哈萨克斯坦人民通过设立这个官方纪念日,以表示对代表国家独立自主的国家象征的尊重和爱护。
国家象征代表着一个国家的主权、独立和尊严,反映了一个国家的历史传统、民族精神,它有利于增强国民的民族自豪感和爱国主义感情。
1992年年初,哈萨克斯坦最高议会组建了一个专门的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就是完成对国家重要象征物,即国旗、国徽和国歌的遴选及最终确定工作。
委员会的成员,包括萨勒克·泽马诺夫、叶尔波勒·沙伊梅尔丁诺夫、赛力克伯勒森·阿布德利丁、赛力克·阿布德拉合曼诺夫以及其他多位功勋人士。
随后,在委员会的主持下,哈萨克斯坦进行了全国范围的国徽、国歌和国旗征集评选工作。
当年,仅国旗一项,就受到了来自600多人提交的1200多份候选作品,国徽则受到了245份设计,750多首歌曲创作被交付委员会作为国歌的候选。
经过当时最高议会特设委员会的细致讨论,1992年6月4日,通过了哈萨克斯坦国旗和国徽的设计方案,同年11月,正式宣布了最终的国歌方案,形成了今天的三大国家象征。
最终成为国家及其民族、人民的象征,并做为国际交往中的哈萨克斯坦重要识别标志的作品的作者,分别是:
沙肯•尼亚兹别科夫(国旗设计者)
江达尔别克•迈里别科夫和朔特阿曼•瓦力汗诺夫(国徽设计者)
国歌由朱马肯•纳吉梅德诺夫和努尔苏丹•纳扎尔巴耶夫作词、沙姆舍•哈勒达亚科夫作曲。
哈萨克斯坦国旗
哈萨克斯坦国徽
哈萨克斯坦国歌【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