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立法禁止女性蒙面和宣扬一夫多妻

哈通社/塔什干/9月6日--乌兹别克斯坦最高会议(议会)今日通过了该国《刑法》和《行政责任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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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修正案,以下行为将被明确视为违法行为:

-鼓吹基于民族、种族、族裔或宗教归属不平等对待公民;

-在未依法登记的情况下通过宗教仪式确认婚姻关系;

-宣扬或倡导与两名或两名以上女性同居的行为;

-不公开承认男女平等原则;

-在公共场所穿戴妨碍脸部识别的着装。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些规定并不适用于持有医学诊断证明或专业人员在履行公职任务时遮挡面部的情况。此外,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参加体育运动、大众文化活动等合法场合,以及法律允许的其他情况下,也不会禁止使用特殊头饰。

【编译:阿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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