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尔吉斯斯坦出台新规:活体器官捐献仅限亲属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吉尔吉斯斯坦内阁日前批准了有关人体器官和组织移植的管理条例,明确了生前器官捐献和移植的组织程序。根据新规,器官捐献者必须是受捐者的血缘亲属,且需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Қырғызстанда ағза айырбастауға тек туыстары  донор бола алад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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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规定,可作为捐献者的亲属范围包括: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祖父母、曾祖父母、孙辈、曾孙辈等拥有共同祖先的血亲。

器官移植仅在医疗手段无法挽救患者生命或恢复健康的前提下,由医生出具医学结论后方可实施。

根据规定,器官或组织的获取、储备与移植仅允许在国家卫生机构中进行。

新规强调,器官移植必须在无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自愿进行,严禁进行人体器官和组织的买卖。目前在该国允许开展的移植项目包括:肾脏、肝脏和造血干细胞(骨髓)移植。

【编译:达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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