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权利客体”到“权利主体”——法学专家谈宪法改革意义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当前,哈萨克斯坦正在推进的宪法改革,旨在将社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提升至全新的质量层级。围绕此次改革的深层内涵及现实意义,南哈萨克斯坦大学法律系主任、法学博士马克萨特·耶力克拜分享了他的专业见解。
据宪法改革委员会透露,未来国家根本大法拟将“个人人格不可侵犯”以及国际通行的“米兰达原则”(即在嫌疑人被捕时即时告知其法定权利)作为独立条款予以确立。
耶力克拜指出,这些准则一旦获得独立的宪法地位,将直接推动执法体系发生深层次变革。
—此前,这些原则主要在司法审判框架内加以讨论,而今后它们将拥有直接适用的宪法权利地位。这意味着,从公民与执法人员接触的第一刻起,其宪法保护机制便会自动启动。若执法人员未履行告知义务,将被视为严重违宪,通过此类方式获取的证据也将被认定为非法证据,-他表示。
此外,本轮改革中的制度性重构同样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其中包括建立一院制议会——库鲁尔泰,以及设立副总统职位。
针对上述举措,耶力克拜分析了其制度优势及所蕴含的责任逻辑。
—在原有的两院制架构下,法律草案的“筛选”流程往往较为冗长。实行一院制库鲁尔泰后,立法进程将明显加快,从而提升国家在危机情况下的应对效率。更为重要的是,这一调整将消除两院之间相互推诿责任的空间,实质性增强议会的政治分量,-他认为。
这位法学专家还补充指出,采用“库鲁尔泰”这一称谓,有助于复兴民族政治传统,增强公众对国家权力体系的信任。而副总统制度的设立,则是保障国家权力延续性和政治平稳过渡的重要制度安排。
耶力克拜最后强调,宪法的更新本身只是一个起点。
—新宪法不会自动建成法治国家,但它为实现这一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过将人从“权利客体”转变为“权利主体”,我们正在向真正“以人为本”的法治模式迈进。接下来的关键任务,是构建真正独立的司法体系,并培育公民的宪法文化意识,-他总结道。
【编译:阿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