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稳定基金总部将设在阿斯塔纳 参议院批准相关法律修正案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哈萨克斯坦参议院(议会上院)12日召开全体会议,会上批准了关于修订2009年6月9日签署的《设立欧亚稳定与发展基金协定》的相关法律草案。

Сенат үлескерлікті реттеп, азаматтық қорғаныс жүйесін нығайтатын заңдарды қарайды
Коллаж: Kazinform

据介绍,该协议的修订将正式推动基金总部设立在阿斯塔纳。

据参议员谢尔盖·卡普柳克介绍,欧亚稳定与发展基金于2009年设立,是一个旨在增强成员国经济和金融稳定性的区域性金融机制。目前该基金成员包括哈萨克斯坦、亚美尼亚、白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俄罗斯。

本次修订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将基金转变为具有国际法律人格的独立机构,以便从现由欧亚开发银行管理的状态中独立出来,因两者使命不同;

  2. 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设立基金总部,并可在其他成员国设立代表处。总部运营费用由基金自筹,不需动用哈国国家预算

  3. 允许基金项目使用成员国本币进行融资,此前仅限于美元或欧元;

  4. 引入“信托基金”机制,以接受专项捐赠,用于无偿资助特定项目。基金主要融资方式包括贷款、投资信贷及赠款等;

  5. 提供技术援助,除动用基金内部专家外,还将吸纳区域及国际专家资源参与;

  6. 为成员国开展系统性宏观经济监测与前景评估,使用先进的建模工具对宏观数据进行深度分析。

参议院指出,批准这些修订将有助于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同时使哈萨克斯坦能够更充分获取基于监测和研究的宏观经济分析成果。

【编译:达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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