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 11 六月 2025 | GMT +5
哈萨克斯坦宪法30周年特赦草案公布适用对象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马吉利斯(议会下院)11日举行全体会议,对《关于在哈萨克斯坦宪法颁布30周年之际实施特赦》法案进行了审议。

根据法案内容,此次特赦适用于以下几类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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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犯有刑事违规行为或不严重犯罪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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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有中等严重程度犯罪,但未造成损害或已全额赔偿损失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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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否存在损害或民事诉讼请求,社会弱势群体中犯有中等严重程度犯罪的人员。
此外,法案还规定,对在法律生效前因不严重或中等严重程度犯罪而立案、包括尚未进入法院审理阶段的刑事案件,将予以撤销;对因严重或特别严重犯罪而服刑的人员,则可酌情缩短其未执行刑期。
议员阿布扎勒·库斯潘在发言中指出,法案还对某些特定类型的经济犯罪提供减刑可能。具体包括:因大额挪用、侵占受托财产或诈骗罪被判刑的人员,在完全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及满足相关民事诉求的前提下,可将其未执行的主刑部分缩减五分之一。
但与此同时,法案也明确了特赦的适用限制,以下人员不适用本次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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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造成中度身体伤害、轻伤、殴打等新列入刑事罪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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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泄露国家机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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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有腐败罪行的人员。
本次特赦是为纪念《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宪法》颁布30周年而发起的特别人道行动,体现了国家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也鼓励犯错者积极改过自新。
【编译:达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