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立法拟承认数字数据为经济财产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哈萨克斯坦马吉利斯(议会下院)今日继续审议《数字法典》草案及两项配套法律草案。马吉利斯议员、经济改革与区域发展委员会秘书叶卡捷琳娜·斯梅什利亚耶娃介绍了相关内容。

哈萨克斯坦立法拟承认数字数据为经济财产
Коллаж: Kazinform / treasuryvault.com / pikabu.ru

《数字法典》旨在确立数字环境的法律地位,并将数据与平台纳入法律流转体系。据此,数字数据、系统、资源和基础设施将被认定为独立的法律客体。

斯梅什利亚耶娃指出,法典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引入“数字权利”概念,并将其分为两类:

• 可流转数字权利——即数字金融资产和商品类数字资产;
功用型数字权利——即提供访问、使用及其他非物质功能的权利。

—这项规范为实体经济的代币化和数字资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也将确立数字数据流转的法律制度。首次以记录形式存在的数字数据将被认定为具有法律地位的财产。这意味着,数据将被赋予经济价值,并可参与民事流转。-她表示。

【编译:阿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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