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水法典:每一立方米水资源都将得到严格管理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水资源不再是“取之不尽”的无限资源,不能随意使用后直接排放。新水法典要求工业企业对每一立方米水实行节约利用。水利与灌溉部新闻处就此作出说明。
工业企业如何节约用水?
根据第123条和第133条规定,企业申请从水体取水许可时,必须证明其用水方式合理且节约。为此,工业企业和热能生产主体需引入水资源重复利用和循环利用系统。
若尚未引入此类系统,企业须在2027年6月10日前向流域水资源监察机构提交过渡计划,实施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还须履行以下义务:
- 引入最佳可用技术;
- 遵守特殊要求、计划和限额;
- 制定年度水耗削减计划并予以落实。
什么是“最佳可用技术”?
第62条引入了“最佳可用技术”这一新工具,即一整套现代高效解决方案,旨在节约用水并减少废水排放。
为制定适用于哈萨克斯坦的最佳技术清单,水利与灌溉部邀请国际专家,分析全球标准,并专门开发了相应方法。
经营者如何节约用水?
洗车场、餐饮场所、购物中心、服务站、生产车间,以及通过水渠或其他企业管道取水的各类设施均被视为用水主体,其义务由供水合同规定。
供水渠道有权要求洗车场及其他设施采用类似的水节约和计量机制。
为何需要这些措施?
冶金、石油化工、能源、农工综合体和水泥生产等行业每年消耗数百万立方米水资源。在重复利用系统中,水不会直接排放,而是经过企业净化后再次使用,这可大幅减轻河流和地下水源负担。相比一次性使用后排入河流,重复利用更为合理。
净化后的重复利用水还可用于其他目的,例如灌溉绿地。
谁来监督用水和耗水情况?
流域水资源监察机构负责此项工作。优先检查大型企业、工厂,以及用水量大的洗车场,特别是直接从水源取水的对象。
监察机构的主要任务是核查企业是否制定并执行水耗削减计划,是否引入或正在引入水资源重复利用和循环利用系统。
责任追究
行政违法法典第141条进一步强化了对无谓用水或超限用水的责任追究。
违规企业将被处以850个月计算单位罚款。
若再次违规,大型企业罚款金额可高达2000个月计算单位。
新水法典的核心目标是通过引入节约用水原则,确保国家水安全,并为子孙后代保护水资源。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