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将从2026年起调整最低价格计算方法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据哈萨克斯坦财政部消息,根据代理财政部长签署的命令,自2026年起,正式确立了最低价格适用的商品清单及其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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Фото: Daily Express

商品清单分为两大类:

本土生产商品,包括:

- 乙醇、干邑和伏特加;

- 鸡蛋;

- 小麦粉和小麦;

- 葵花籽油;

- 酵母;

- 酸奶酪和熔融奶酪;

- 蔬菜(土豆、卷心菜、胡萝卜)和苹果;

- 面食制品;

- 肉类及香肠制品;

- 矿物肥料;

- 防冻剂;

- 矿物棉及其他品类。

非本土生产商品,包括:

香蕉、橙子、柑橘、椰枣、蘑菇、蓝莓,以及部分有机溶剂、耐火陶瓷材料等。

最低价格如何计算

国家收入机构每年2月28日、5月31日、8月31日和11月30日前,向授权的国家统计机构索取各类商品过去三个月内企业对生产者的平均价格。该平均价格以商品计量单位为基础,按坚戈计价。

国家收入机构每年不迟于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和12月15日,计算各类商品的最低价格水平,并在kgd.gov.kz官方网站公布。

计算方法

本土生产商品的最低价格水平:

通过企业生产者平均价格与进口商品平均价值的算术平均值得出。

非本土生产商品的最低价格:

以海关价值控制时使用的价格信息平均值,以及过去三个月进口到哈萨克斯坦的商品平均价值的算术平均值确定。

这一指标仅用于进口商品增值税(VAT)计算。

最低价格水平每年分别在1月1日至3月31日、4月1日至6月30日、7月1日至9月30日,以及10月1日至12月31日四个季度内适用。

该命令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

【编译:木合塔尔·木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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