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院批准绿色能源合作协议 助力对欧出口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哈萨克斯坦参议院(议会上院)全体会议日前批准《关于批准〈阿塞拜疆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关于绿色能源生产与输送领域战略伙伴关系协定〉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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Коллаж: агентство Kazinform

据悉,上述协定于2024年11月13日在巴库由三国元首签署,旨在为三国在可再生能源发展领域建立长期战略合作的法律基础。

哈萨克斯坦参议员苏因德克·阿勒达舍夫在会上表示,该文件将为三国能源系统互联以及向欧洲及其他地区输送清洁能源奠定基础。协议同时明确了保障电力稳定、持续供应所需的技术和商业条件。

他指出,这将有助于哈萨克斯坦拓宽能源出口方向,并借助黑海海底输电线路项目进入欧盟绿色能源市场。此外,协议还将为三国在绿色氢能和氨的生产与运输领域深化合作创造条件。这也是哈萨克斯坦落实碳中和国家战略的重要一步。

根据协议,三国还将建立相应的制度化管理机制,并在相关主管部门层面设立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计划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以监督联合计划的落实情况。

哈萨克斯坦议会方面指出,批准该文件将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哈萨克斯坦作为区域能源枢纽的地位,并通过扩大低碳产品出口推动经济实现可持续增长。

议员还表示,该协议的意义并不仅限于电力出口,还将为绿色氢能和氨产业的发展注入动力。考虑到哈萨克斯坦已通过《至2040年氢能发展构想》,这一方向的重要性正持续上升。

数据显示,哈萨克斯坦当前正持续提升可再生能源装机能力。根据能源部数据,截至2026年第一季度末,全国共有164个可再生能源项目投入运行,总装机容量达3607兆瓦。其中包括68座风电站、50座太阳能电站、43座水电站和3座生物沼气发电站。

此外,2025年全年,哈萨克斯坦“绿色”电力发电量达到86亿千瓦时,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7%。

议员指出,随着这一能源走廊项目的推进,哈萨克斯坦及中亚地区有望与区域伙伴进一步加强合作,更高效地利用里海地区和中亚的自然资源,推动区域绿色能源合作迈上新台阶。

【编译:达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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