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拟每三年调整公务员薪资 马吉利斯一读通过相关法案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哈萨克斯坦马吉利斯(议会下院)一读通过《国家公务员法》修订法案,其中提出公务员工资将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指数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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Фото: freepik.com

据相关委员会结论显示,该法案依据2025年政府立法计划制定,并基于《2024—2029年国家公务员发展构想》,旨在落实国家元首关于完善公务员体系的相关指示。

法案提出,将推动公务员体系向服务型、以公众为导向的模式转型,同时加强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并推进人力资源管理的数字化。

在人员要求方面,法案明确公务员应具备爱国主义精神、专业素养、公开透明、遵守职业道德、保持良好声誉,并对违法行为和利益冲突持零容忍态度。

为增强公务员岗位吸引力并留住专业人才,法案提出一系列措施,包括:

在同一职务内引入横向晋升机制,并与薪酬体系挂钩。行政类“B类”职位将划分不同等级,对应不同薪资水平。该机制将在国家公务员事务署、司法部、国家经济部以及阿斯塔纳市和阿特劳州政府试点实施,为期两年。

同时,法案明确建立工资指数化机制,规定公务员薪资至少每三年调整一次,具体办法由政府确定。

此外,在公务员跨地区调动或机构搬迁情况下,将提供住房补贴、搬迁补助及财产运输费用补偿;其子女可优先入读幼儿园;并可参与面向公务员的优惠住房计划。

对于长期服务人员,法案规定,对工龄不少于25年且获得国家或部门表彰的公务员,在退休时可获得相当于四个月工资的一次性奖励。

在劳动保障方面,法案还规定加班、周末及节假日工作的补偿机制,并保障公务员按计划享有年度带薪休假,同时根据工龄提供额外带薪假期及短期休假。

在工作时间制度上,公务员每日工作时长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对于一、二级残疾人员,工作时长不超过每周36小时。

此外,针对孕妇、育有三岁以下子女的父母,以及需照顾患病家庭成员的公务员,经本人书面申请,可实行非全日制工作制度。

【编译:达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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