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修改本币与外汇现钞兑换规定

哈萨克国际通讯社讯)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央行)修改了通过兑换点进行的现金外币交易中,买入汇率与卖出汇率的差价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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Фото: Kazinform

央行消息称:

- 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央行)理事会决定,通过兑换点进行的美元现金交易中,买入汇率与卖出汇率的差价限额为7坚戈,欧元差价限额为10坚戈。

此外,哈央行还缩短了银行提交外汇交易报告的时限,扩大了可规避外汇法规要求并需接受金融监管的交易清单。

根据此前报道,央行本次改革旨在减少外汇兑换点的投机活动,以及防范金融市场风险。这些限制不会影响以非现金形式进行的外汇交易。

此前规定的差价限额为:美元 - 15坚戈,欧元 - 20坚戈。

央行此前发布消息称,哈萨克斯坦14个地区的年通胀率有所上升,6个地区的年通胀率保持不变。

【编译:木合塔尔· 木拉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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